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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优秀(特殊贡献)人才”申报推介办法 “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优秀(特殊贡献)人

2014-12-03  浏览人数:

一、   推荐范围

“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优秀(特殊贡献)人才”暨“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优秀单位”的产生是在企业和企业家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确认的前提下,由各地生产力学会、分会,其它全国性企业团体,各工作机构或我会部门推荐,中央企业可自荐。

二、申报对象

1、“企业经营管理特殊贡献人才”申报对象:

担任企业主要领导工作岗位十年以上(现任职务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级别管理职务;中央直属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管理经验丰富,有较大社会贡献,在全国或地方有较大知名度,业绩突出,效益显著;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表彰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申报对象:

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五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贡献,在当地或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在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期间,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的企业管理人员。

3、“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优秀单位”申报对象:

 在全国及本行业本地区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企业规模、效率、盈利水平和企业管理创新能力居同行业先进水平,其经济实力和社会效益受到公众认可;在促进和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着较大贡献,受到全国同行业或本地区的广泛好评。

三、申报材料

1、签署单位推荐意见《申报推荐表》一份;

2、个人简历介绍或企业简介一份(800字以内);

3、个人管理业绩材料及企业发展成就介绍;

4、个人二寸照片2张,反映个人和企业风采照片4-6张;

5、个人及企业所获荣誉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

四、宣传服务

1、对符合条件并确定入选的个人和企业颁发荣誉证书、证牌;

2、名单将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企业网等全国性财经媒体公示; 

3、制作企业或个人宣传网页并提供信息查询和个人网页资料更新。
4、入选单位和个人推荐参加由国务院评比达标办公室正式批准并由 
 我会每两年一届主办的全国先进生产力奖评选活动;
5、优先优惠参加由我会参与组织或举办的“世界生产力大会”、
 “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年会”等有重要影响的各项活动;
6、我会官网首页定期进行企业和人物风采展示及宣传推介服务;
7、“企业经营管理特殊贡献人才”优先推荐为世界生产力科学院
 (中国籍)院士候选人;
8、享受我会提供的各类信息、学术研究成果以及其它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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