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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优秀生产力理论与实践成果奖全国先进生产力著作奖、先进生产力论文奖评选办法

2015-03-16  浏览人数:504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生产力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生产力学会秘书处、信息部、创新推进委员会

二、第九届全国优秀生产力理论与实践成果奖评选组织委员会

  由著名经济学家、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著名媒体负责人、著名企业家组成,具有权威性。 

评委会名单在举行颁奖典礼时公布。

三、奖项设置

  奖项分类:

  生产力著作奖 , 对象:社会各界的生产力著作;名额:特等奖3本,一等奖5本,二等奖8本,三等奖12本。

  生产力论文奖,对象:社会各界的生产力论文;名额:特等奖 3篇,一等奖5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2篇。

四、时间界限及参评资格 

在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3月16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由参评者独立完成、集体完成、参与完成的生产力理论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成果均可参评。

  生产力理论研究成果是指关于生产力发展的各个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生产力经济学、经济管理、生产力发展战略、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成果。

  著作和论文的评选要根据创新的情况、发行量、社会评论、报刊转载、影响力等因素综合考量评选。 

未参加过前八届全国优秀生产力理论与实践成果奖评选活动的生产力理论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成果,经本人申请、各地生产力学会(或相当资质单位)推荐,评委会办公室认可,也可参评。 

颁奖时间:2015年09月下旬,与中国生产力学会换届选举、会员代表大会同期举办。

五、申请程序

  1、本会会员均有权直接向评委会申请将自己的生产力理论研究的优秀成果参加评选;

  2、本会理事单位可以直接向评委会申请将自己的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参加评选;理事单位的理事和会员可以直接向评委会申请将自己的生产力理论研究成果参加评选;

  3、各地方学会可以积极向评委会推荐本地优秀成果参加评选,但需拥有成果者本人填写申请表。

  4、学会以外人员可以参加上述三项评选活动,但需地方生产力学会推荐,或我会理事推荐。

  5、凡参加评选者可向本会秘书处暨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免费领取(或复印)或从网上下载成果评选申请表,填写后将成果评选申请表于2015年 6月30日前寄交本会秘书处。本次评选活动免收评审费,但未交会费的理事单位和个人会员,应及时补交会费。

六、颁奖和宣传

  获奖名单将在《会讯》和会刊《生产力研究》上公布,并在《经济参考报》等重要报刊上适当宣传获奖成果。 

本奖项为国务院评比达标活动办公室审定的评选活动,因此,获奖后评委会将向获奖者单位发出正式文件,提出由获奖者所在单位给获奖者颁发物质奖励建议,并将奖项证明存入档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生产力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曹云霞   周  娟   侯力心

联系电话:(010)58930542

传    真:(010)58930540

电子邮箱:capsm@263.net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A座610室

邮    编:100097


申请表下载>>



中国生产力学会


第九届全国优秀生产力理论与实践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2015年 03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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